2026 年租劏房:租住保障與簡樸房狀態要分開查
截至 2026-10-09,租劏房要分開核對第 IVA 部租約保障、原有樓宇單位的寬限期登記,以及所租房間的簡樸房認證。登記不等於認證;未獲認證房間的特定租約可能在倒數期開始時提早終止。

先把租約保障與單位資格分開
劏房租賃管制自 2022-01-22 生效,規管符合第 IVA 部條件的分間單位租約,包括租期、續租加租及若干收費。簡樸房制度則自 2026-03-01 開始,處理住宅樓宇分間單位的最低居住標準、登記、認證及出租要求。睇樓時不要因業主說「有登記」便當作租約保障或單位已達標,也不要因租約寫了兩年便當作已獲簡樸房認證。
向出租人確認租約是否屬第 IVA 部受規管租賃,核對地址、出租人和收費。另查原有樓宇單位的寬限期登記,以及你租的分間房間是否獲簡樸房認證。不要把整個樓宇單位的登記當作個別房間的認證。
受規管租約有甚麼實際保障
第 IVA 部一般設首期 2 年及可續的第二期 2 年,但不能向每位租客無條件承諾完整 4 年。若首期在 2025-10-03 之後開始,而登記樓宇單位內的房間到 2029-09-01 仍未獲認證,租約會在倒數期開始時自動終止,即使原有租住保障尚未完結;首期在 2025-10-03 或以前開始的租約則不會因倒數期開始而自動終止。第二期加租另按相關租金指數變動及 10% 上限處理,10% 並非可自動加足的幅度。
若租約因上述倒數期安排自動終止,租客可向營運人追討相當於 3 個月租金或餘下租期總租金的金額,以較低者為準,作為民事債項。這是法定可追討的款項,並非保證營運人會自動付款;保留租約、付款紀錄及通知,遇到爭議應查閱房屋局指引並尋求適當協助。
水電等指定共用設施及服務只能按分攤額收費。除租金、按金、指定共用設施及服務的分攤費用,以及租客違約造成損失的賠償外,業主不得另收費。要求租約或書面收費表寫明每項金額及計算方法,保留付款紀錄;遇到籠統的「雜費」先釐清是否有法律依據。
截至 2026-10-09,怎樣看簡樸房狀態
首年登記期至 2027-02-28。符合條件的原有樓宇單位可登記,其內分間房間獲得由 2027-03-01 至 2030-02-28 的 36 個月寬限期。登記對象是原有樓宇單位;認證對象則是符合最低標準的個別分間單位。由 2029-09-01 開始的倒數期內,不可為登記樓宇單位內未獲認證的房間訂立新住宅租約;選租盤時應把這個期限與自己的首租期開始日一併核對。
與非法出租相關的罪行條文訂於 2027-03-01 生效,之後執法亦按過渡安排分階段進行。房屋局指出,相關出租人的刑事責任不由租客承擔。故此截至 2026-10-09,單位尚未獲認證不代表租客即時犯法;但你仍應查明它是已認證、只位處有寬限期登記的樓宇單位,抑或未能出示狀態證明,再衡量之後是否可能要改建或搬遷。
簽約前把承諾和現況逐項對上
實地看廁所、窗戶、通風及水電錶,拍下交樓現況;睇樓不能取代認證。核對寬限期登記文件上的原有樓宇單位地址,再另核對所租房間的認證資料及位置。登記文件涵蓋原有樓宇單位,不應要求每個房間另有相同登記。問清楚水電、收據及日後工程或搬遷通知。
- 確認租約是否屬第 IVA 部受規管租賃,記下首期及第二期安排。
- 把月租、按金及可分攤的水電服務費逐項寫入文件。
- 分開核對原有樓宇單位的登記、所租房間的認證,以及首租期開始日與倒數期安排。
- 核對實際設施、拍照留底,保存租約及付款收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