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自僱入息資料:生意紀錄、期間及申報問題
自僱或經營業務的資料,要依相應須知整理,不直接把營業額或某次入帳當成申報入息。

先辨認資料的性質
把工作或業務性質、所涉期間及官方要求的證明列出。營業收入、支出、銀行入帳與申報表欄位有不同用途,未清楚的計法先向審查單位確認。
依申請須知附錄及個別通知準備相應業務或稅務紀錄,保存每項金額與文件的對照。沒有僱主證明的情況,不能自行套用一般僱員表格作為全部證明。
資料與所需欄位並列
清單協助準備,計法按官方要求核對。
| 要記錄的事 | 資料 | 跟進 |
|---|---|---|
| 性質 | 工作或業務描述 | 核對適用部分 |
| 期間 | 通知及紀錄日期 | 保持一致 |
| 文件 | 官方所要求的紀錄 | 標明已齊與欠缺 |
| 計法 | 仍待解釋的金額 | 向審查單位確認 |
例子:入帳包含不同性質款項
銀行紀錄中有業務收款和其他性質的入帳,先保留來源與文件,再按通知核對申報方法;不能只將所有入帳直接加成一個申報數字。
資料不只是一個總數
- 紀錄與期間相符
- 每項金額有來源
- 不清楚計法已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