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屋暫存物品:箱號、取用及交接清單
暫存不只是點算多少箱,還要記下每箱內容、取用次序及誰能領取。寄存與搬入兩次交接都用同一份清單。

寄存前先決定怎樣找回物品
把很快會取用的物品與長期暫存的物品分開。每箱沿用原有編號,記下寄存位置或服務紀錄,不要在寄存後再重新編號,令兩次交接失去對應。
向實際寄存方確認取用、領取人、運送、費用及服務條款。若物品有特殊存放要求,另行提出;估算體積不等於服務方已確認可接收。
讓兩次交接能對上的欄位
把服務紀錄及自己的物品清單連在一起,方便按箱號查找。
| 要記錄的事 | 資料 | 跟進 |
|---|---|---|
| 物品 | 箱號、數量及內容摘要 | 寄存前點算 |
| 寄存 | 日期、服務紀錄及位置 | 保存接收確認 |
| 取用 | 先後次序及領取安排 | 先問所需通知 |
| 搬入 | 取出及到達的點算 | 核對同一組箱號 |
例子:先取工作用品
家具可以繼續暫存,工作用品則較早需要。把兩組物品的箱號和取用次序列出,確認能否按該安排領取,而不是寄存後才尋找混在深處的紙箱。
寄存前留下的資料
- 箱號及照片能對上清單
- 取用及領取條件已確認
- 接收及最終交接紀錄分開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