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有按揭的私人楼:签约前要看银行甚么同意文件?

查册如见单位有按揭,租客应要求业主出示承按银行同意出租的书面文件,并核对有没有附带条件。只凭业主供款正常或口头说已获同意,不能排除银行日后收回单位的风险。

全城楼盘网编辑部 · 最后更新
准租客在住宅单位睇楼,留意室内空间和景观

见到按揭纪录,先问清银行有否同意出租

租私人楼前,先以单位的准确地址查土地登记册,核对业主及有没有登记按揭。若单位已抵押,向业主或代理要求查看承按银行或财务机构的书面出租同意,核对文件是否涵盖拟租的单位、租期及安排,以及有没有尚未履行的条件。地产代理监管局指出,按揭文件通常有限制业主未经承按人事先同意出租的条款。

有按揭不代表单位一律不能出租;关键是按揭条款及承按人同意的内容。银行同意亦不应只看标题:若文件只批准某段期间或附有条件,租客应在付订及签约前弄清楚条件是否符合本次租约。不要把业主按时供款的证明,误作出租同意书。

地产代理监管局:住宅租约与银行同意

1823/土地注册处:查册可见的按揭资料

按同意文件逐项核对租约

把书面同意与租约草稿并排看,确认出租人、单位、租期与用途相符,并请业主或代理解释任何银行条件。若同意文件提到租金收取方式、租期上限或银行进一步批准,应在签约前查明如何执行;不要假设口头承诺可改变银行文件。保存所见文件及往来纪录,如有疑问可向律师查询。

地产代理监管局的执业通告建议代理请按揭物业的业主提供还款纪录及银行同意出租的证明。还款纪录反映当时供款情况,不能保证业主往后不会违约;银行同意出租亦不能代替核对业主身份、租约条款及交楼状况。

  • 同意书是否由登记承按银行或财务机构发出?
  • 文件提及的单位、业主及租期是否与租约一致?
  • 附带条件是否已解释并可在签约前核实?
  • 如只获口头答复,会否先暂缓付订?

地产代理监管局:业主应提供的按揭资料

没有同意出租,住得稳妥吗?

若按揭条款要求事先同意,而业主未取得同意便出租,业主可能违反按揭契据。地产代理监管局提醒,承按人可依按揭文件采取行动;若业主欠供、银行接管并寻求收回物业,租客可能须迁出,按金也可能受损。风险并非单凭业主目前仍在供款就消失。

若业主不愿申请或出示同意文件,先请对方解释原因,再考虑是否继续。若按揭已清还但查册仍显示相关纪录,请业主提供解除按揭的文件,必要时由律师核实。不要自行推断银行一定会容许现有租约继续,也不要把签妥租约视为已取得承按人同意。

地产代理监管局:未经同意出租的风险

决定付订前的次序

先看实际单位与租约草稿,再核对土地登记册及业主资料;如有按揭,索取书面出租同意并核实条件。关键文件未齐时,把疑问写下,要求业主或代理以文件答复。涉及不同出租人、公司持有单位或文件不一致,可请律师审视,然后才决定是否付订及签约。

搜寻其他租盘时,用相同栏位比较租金、租期、按揭纪录、同意文件状态及交楼日期。比较方法有助筛选,但每个单位的银行同意仍须逐宗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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