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转租单位:准租客怎样查同意书和剩余租期?
放租者若本身只是租客,你将签的是分租或转租安排。签约付款前,先看原租约有否禁止或限制转租、需要的业主书面同意是否已取得,并核对分租日期没有超过原租约的有效期。

先确定谁有权把地方租给你
业主直接出租与原租客再出租,涉及的文件不同。后者是原业主与原租客已有一份原租约,再由原租客把全间或部分单位租给分租客。先要求看原租约,核对物业地址、原业主与原租客、租期,以及描述租用范围的条款;如文件有个人资料,可请对方遮盖与核实无关的资料,但不能遮掉关键条款。
地产代理监管局建议处理转租的代理查阅原租约,确认有无限制或须先取得业主同意,并在租赁资料表列出原租约双方、租期及分租范围等资料。直接与原租客接洽时,你同样可要求这些资料,以免只凭放盘相片或口头说明作决定。
| 要核对的文件 | 它回答甚么问题 | 不足时怎样做 |
|---|---|---|
| 原租约 | 原租客是否承租该单位、可否转租、何时到期 | 要求看相关完整条款及签署页 |
| 业主书面同意 | 原租约要求同意时,业主是否同意这次转租 | 取得涵盖单位、范围及租期的书面确认 |
| 拟议分租约 | 谁收租、租哪一部分、何时开始与结束 | 把日期及范围与原租约逐项对照 |
看禁止条款,也看同意是否涵盖今次安排
原租约可能完全禁止转租、要求事先同意,或对可转租范围设限。地产代理监管局指出,如原租约禁止转租,原租客须先取得业主书面同意,才可转租。不要把原租客说「业主知情」、管理处准许出入,或之前有人住过,当作业主对今次转租的书面同意。
核对同意书是否来自原业主、指向同一单位及拟租部分,并与原租约要求一致。如原租约条款与同意书有歧义,先请双方书面澄清;如果拿不到所需同意,先不要签或交按金。若由代理处理,可要求代理在租赁资料表及分租广告清楚列明这是转租。
把分租日期放进原租约时间线
分租期不能长过原租约租期。例子:原租约在 2027-06-30 结束,原租客便不能单凭「应该会续租」承诺你住到 2027-12-31。若原租约有提早终止、违约或续租条款,也要问清楚它们如何影响可住时间;续租期未有文件确认前,不要当成已取得。
分租约应写明原租客与分租客姓名、确切房间或全屋范围、共用地方、起止日期、租金及按金、交匙与退还安排,并与原租约及同意书一致。签约前把三份文件的日期并排比较;如原租期快完结,可要求先取得有效续租及所需新同意,否则改找租期清楚的单位。
- 原租约的到期日是否晚于或等于拟议分租约到期日?
- 原租约若可提前终止,分租约如何通知、交还按金及处理交匙?
- 分租的是全屋还是指定房间;共用地方有否写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