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現金回贈:發放時間、費用及追回條件
回贈金額要連同發放時間及追回條件閱讀,再與其他費用比較。未收到或可能退回的款項,不等於已降低成交所需現金。

回贈金額不是全部條款
以銀行書面報價核對回贈的計法、發放條件及時間。需要先達成某些條件或日後才收到的款項,不能提前當作成交付款的現金來源。
將行政費、其他已知收費、提早還款及回贈追回條款並列。若自己可能在某個日期出售或轉按,先向銀行取得該日期的實際費用及處理說明。
保留回贈的時間及條件
先確認收到、保留及退回的不同情況。
| 要記錄的事 | 資料 | 跟進 |
|---|---|---|
| 金額 | 計法及上限或條件 | 核對報價版本 |
| 發放 | 日期及先決條件 | 不當已到帳 |
| 追回 | 觸發情況及期間 | 核對持有計劃 |
| 其他費用 | 行政及退出成本 | 與回贈分開計 |
計數例子:回贈與費用
假設回贈 $20,000、已確認費用 $3,000,單看兩項差額為 $17,000。但如果回贈發放在成交後或有追回條件,這個差額不表示成交前多了 $17,000 可用。
回贈與現金預算對上日期
- 條款及版本有保留
- 發放日期已核對
- 退出及追回分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