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樓成交現金表:按日期安排首期、費用及餘款
總預算夠,不代表每個付款日都安排好。把交易文件、貸款發放及費用通知上的日期和金額分開記錄。

金額與時間要一起核對
先按已確認文件列出訂金、進一步款項、成交餘款及相關費用。貸款何時發放、存款何時到期和付款方式要另外確認,不把預期資金當成已可使用。
每筆款項記下來源、可用日期和負責核對的人員。費用估計仍未確認時標成待核對,保留銀行或律師的最新書面通知,避免混用不同版本。
把成交資金排成時間表
示例欄位用自己的實際文件填寫。
| 要記錄的事 | 資料 | 跟進 |
|---|---|---|
| 應付 | 金額及文件依據 | 核對日期與方式 |
| 資金來源 | 已可用或待到期 | 確認可用日期 |
| 貸款 | 金額、條件及預定日 | 由銀行及律師核對 |
| 費用 | 通知、估計及待答項目 | 保留最新版本 |
計數例子:資金到期在付款日之後
假設一筆款項星期一到期,但原本打算使用的存款星期三才可提取。總資產即使足夠,時間表仍有缺口;要先向負責交易的人員核對可行安排,不自行假定可延後付款。
每個付款日都有核對依據
- 來源與可用日期分開
- 未確認貸款不當已到帳
- 書面通知有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