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放盤還是委託代理?業主的兩個選擇
業主可以自行刊登放盤、直接與買家或租客聯絡,也可以委託地產代理代為推廣和安排睇樓。兩種做法的分別在於時間、佣金,以及由誰負責核實資料和處理文件。

自行放盤
自行放盤的業主要自己準備相片和資料、回覆查詢、安排睇樓及商議條款。好處是不需要支付賣方或業主佣金,亦可以直接了解對方的需要。
簽約前仍然應該由律師處理買賣合約。租約方面,可以使用標準租約範本,並在簽訂後辦理印花稅及 CR109 表格。
委託地產代理
地產代理可以代為推廣、篩選查詢、安排睇樓及協助商議。委託時雙方會簽署地產代理協議,列明代理的責任、佣金及委託期。
業主可以選擇委託多間代理,或在指定期間內只委託一間(獨家代理)。簽署前看清楚佣金在甚麼情況下須支付。
怎樣選擇?
時間充裕、熟悉物業所在地區的業主,自行放盤可以節省佣金。物業不在本地、沒有時間安排睇樓,或希望接觸更多買家的業主,委託代理會較省時。兩種做法可以同時採用。
| 考慮 | 自行放盤 | 委託代理 |
|---|---|---|
| 佣金 | 不需支付 | 按協議支付 |
| 時間 | 自行回覆查詢及安排睇樓 | 由代理安排 |
| 文件 | 自行安排律師及表格 | 代理協助準備 |
常見問題
業主自行放盤合法嗎?
合法。業主出售或出租自己的物業不需要地產代理牌照。牌照規定適用於為他人處理物業交易並收取佣金的人士。
代理佣金是多少?
佣金沒有法定收費,由委託人與代理商議,並在地產代理協議內列明金額及支付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