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工程項目一覽:先描述工程再核對項目
相似的工程名稱,不一定屬於相同小型工程項目。先整理位置、涉及部件及擬做範圍,再交由合適專業人士或註冊承建商對照官方項目和限制。

屋宇署
按所需事項準備資料
| 事項 | 手上需要的資料 |
|---|---|
| 工程類別 | 按窗戶、去水、外牆、結構移除或室內工程等實際性質描述工作,不只填寫整體裝修的名稱。 |
| 涉及位置及部件 | 記錄單位、公用部分及涉及部件,整理已有圖則、現場可見資料和已知尺寸,未知項目留待專業人員核對。 |
| 項目描述及限制 | 讓負責人員核對官方項目的描述、級別及適用限制,不把相近項目的編號直接套用於另一宗工程。 |
| 程序及表格 | 確認項目後,再核對所需委聘、承建商註冊範圍、通知及完工文件,將其與報價工程範圍對照。 |
適用範圍及安排
- 按小型工程制度處理仍有指定人員、程序及文件要求,不應理解為所有小規模裝修都可自行進行。
- 表面相似的工程可能因部件、位置或範圍而有不同項目,須按實際資料核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