僭建物清拆命令:整理範圍、專業委聘及文件
收到清拆命令時,先核對命令所指的位置、工程及期限,再由合適建築專業人士和承建商安排跟進。清拆規模、是否涉及公用部分及小型工程程序,均要按實際情況核對。

屋宇署
按所需事項準備資料
| 事項 | 手上需要的資料 |
|---|---|
| 命令及範圍 | 保存命令編號、日期、地址及所列工程,將圖示和現場位置交予受聘專業人員核對。 |
| 合適人員 | 按清拆規模和命令要求,請專業人員核對所需認可人士、工程師及註冊承建商,保存委聘紀錄。 |
| 公用部分及管理安排 | 涉及公用部分時,整理共同業主、法團及管理處的協調事項,連同公契和已有文件交予負責人員處理。 |
| 程序及完成紀錄 | 由負責人員確認適用程序、通知和完成文件,保留工程範圍、提交紀錄及署方往來,避免只以付款單認定已遵從。 |
適用範圍及安排
- 清拆命令與可登記於業權的法定警告通知不同,須按收到的實際文件處理。
- 適用的小型工程程序或驗證安排有各自範圍,不能由僭建物名稱自行推定可保留或已符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