僭建物清拆命令:整理范围、专业委聘及文件
收到清拆命令时,先核对命令所指的位置、工程及期限,再由合适建筑专业人士和承建商安排跟进。清拆规模、是否涉及公用部分及小型工程程序,均要按实际情况核对。

屋宇署
按所需事项准备资料
| 事项 | 手上需要的资料 |
|---|---|
| 命令及范围 | 保存命令编号、日期、地址及所列工程,将图示和现场位置交予受聘专业人员核对。 |
| 合适人员 | 按清拆规模和命令要求,请专业人员核对所需认可人士、工程师及注册承建商,保存委聘纪录。 |
| 公用部分及管理安排 | 涉及公用部分时,整理共同业主、法团及管理处的协调事项,连同公契和已有文件交予负责人员处理。 |
| 程序及完成纪录 | 由负责人员确认适用程序、通知和完成文件,保留工程范围、提交纪录及署方往来,避免只以付款单认定已遵从。 |
适用范围及安排
- 清拆命令与可登记于业权的法定警告通知不同,须按收到的实际文件处理。
- 适用的小型工程程序或验证安排有各自范围,不能由僭建物名称自行推定可保留或已符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