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工程程序:委聘、开工及完成文件
安排小型工程时,先由合适专业人员或注册承建商核对级别及项目,再把开工前、施工和完工后的文件分开。工程报价、管理处安排及法定提交各有用途。

屋宇署
按所需事项准备资料
| 事项 | 手上需要的资料 |
|---|---|
| 级别及委聘 | 整理实际工程范围,请合适人员核对须委聘的专业人士和承建商,保存注册范围及委聘文件。 |
| 开工前文件 | 按已确认的工程级别准备所需通知、图则、工程详情及相片,与承建商协调官方规定的提交时间。 |
| 施工期间变更 | 把新增工程、范围变更及相关通知另行记录,交由负责人员核对是否需要额外指定表格或文件。 |
| 完工后文件 | 跟进适用的完工证明、修订图则及完成相片,保存提交纪录和署方确认文件,不只保留付款单。 |
适用范围及安排
- 三个工程级别的委聘及提交安排不同,不能用一份报价或某个工程名称自行推定级别。
- 署方的初步确认与工程本身的专业责任不同,仍须由受聘人员按适用程序完成工作及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