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可否公开市场放租?先看限制期,再计补价
居屋业主能否公开市场放租,取决於单位所属销售期数、首次转让日期及契据条款。符合该单位的限制后,仍须先向房委会缴清补价,才可公开市场出租;补价按届时不受限制的市值及原有折扣百分比评估。

先确定哪一套限制适用于你的单位
不要只凭楼龄或自己买入的年份判断。先找出单位首次由房委会转让予买家的日期、首次推出销售的期数,再读转让契据及政府租契。不同期数的公开市场出租门槛并不一样;下表是房委会已公布的例子,并非所有居屋的通用年期。符合年期后,公开市场放租仍要先缴清补价。
居屋第二市场是把未补价单位售予合资格买家的途径,与公开市场放租不同;能在第二市场免补价出售,不代表可免补价出租。另有针对合资格业主及租客的未补价资助出售单位出租计划,属指定计划,不能当作一般公开市场放租。
| 首次推出销售期数 | 房委会列出的公开市场出售或出租时点 | 判断基准 |
|---|---|---|
| 居屋 2018 | 首次转让满 5 年后,先补价 | 仍须核对该单位契据 |
| 居屋 2022、2023 | 首次转让满 15 年后,先补价 | 此前主要按各期第二市场限制处理出售 |
| 居屋 2025 | 首次转让满 10 年后,先补价 | 房委会 2025 销售安排;其他期数可能不同 |
补价怎样估算,哪些数字不能代替评估
房委会的计算原则,是把原来售价相对最初市值的折扣百分比,乘以评估时单位不受转让限制的现行市值。居屋 2018 至 2023 的折扣资料按首次转让契据;居屋 2024 起按相关最后一次转让契据。实际计算仍以个别契据及政府租契为准。原买入价、剩余按揭、预期租金或附近成交价,都不能直接当作应付补价。
纯作算术示例:假设契据列出的初始市值为 HK$5,000,000,原售价为 HK$3,000,000,折扣为(HK$5,000,000-HK$3,000,000)÷HK$5,000,000=40%;若评估时不受限制的市值假设为 HK$6,000,000,估算补价便是 HK$6,000,000 × 40%=HK$2,400,000。这不是任何单位的正式评估或即时报价;市值改变,金额亦会改变。业主要以房委会正式评估及缴款要求安排资金。
放租前的实际次序
先用首次转让日期及销售期数核对限制,再备妥契据资料,向房委会申请补价评估。把评估金额、申请所需费用及缴款时间纳入现金安排;不要用预计收取的租金抵作已缴补价。房委会说明,业主须先付清补价,移除转让限制,才可在公开市场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单位。
取得完成补价的正式文件后,再订公开市场放租及交匙时间。若单位有按揭,亦应先核对贷款文件对出租的要求;租金、管理费、空置时间和维修支出则另作收支预算。这些经营数字与房委会补价公式不同,不能倒推出补价。
- 核对首次转让日期、销售期数、相关转让契据及政府租契。
- 向房委会取得正式补价评估,预留足够现金及处理时间。
- 确认补价已付清及限制已解除,才签一般公开市场租约及交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