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文件副本:公契、圖則及核證副本怎樣準備
需要公契、已登記租約或其他土地文件副本時,先從登記冊核對文件名稱及註冊摘要編號,再確認接收方需要普通副本還是核證副本。不同紀錄或圖則的取得方式並不相同。

土地註冊處
按所需事項準備資料
| 事項 | 手上需要的資料 |
|---|---|
| 文件及摘要編號 | 按登記冊核對所需文件的名稱、摘要編號及登記資料,避免只憑交易中的俗稱訂購另一份文件。 |
| 普通或核證副本 | 先問清楚接收方所需文件形式,再選擇普通或核證副本;核證的用途不是保證物業本身沒有問題。 |
| 圖則及附件 | 如要找樓面圖則,先核對是否附於已登記文件;與屋宇署圖則或另外存放的圖則分開處理。 |
| 取得及文件存檔 | 按選用服務核對收費、交付方式及文件大小,收到副本後比對所訂文件和編號,保留訂單紀錄。 |
適用範圍及安排
- 租約副本能否從土地註冊處取得,須視乎有關文件是否已登記,不能假定每份租約均在系統內。
- 登記冊物業備註中的 Action Number 文件不是同一類法定登記紀錄,官方說明列明另行查詢途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