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家庭资料有变:日期、通知及原有纪录
家庭或申报资料有变时,保留变更日期与证明,再按计划要求通知办理单位,不只修改自己保存的表格。

变更本身要有纪录
从原有申请版本开始,列明哪项资料有变、何时发生及相关证明。资格是否需要重新审查及次序影响,由房委会按实际个案处理,不能自行推定没有影响。
保留已发出的通知、提交纪录和回复,与原申请表一并存档。联络资料变更和家庭或收入资产变更可能使用不同处理方式,要按官方通知分清。
原有与更改后资料并列
不要只留下修改后版本。
| 要记录的事 | 资料 | 跟进 |
|---|---|---|
| 原有 | 已提交版本 | 保留依据 |
| 更改 | 项目与日期 | 附上相应证明 |
| 通知 | 官方要求及提交 | 核对办理单位 |
| 回复 | 收到及待确认事项 | 按回复跟进 |
例子:资料更改与联络更新不同
更新电邮不代表家庭资料变更也已被处理。把两项提交及回复分开记录,确认每项要求由哪个程序跟进。
每项更改有相应回复
- 日期及原版本保留
- 不同事项没有混用
- 官方回复没有自行推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