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樓交吉安排:住戶、物件及交匙要分開確認
交吉、保留設備及交匙不是同一項確認。先核對交易文件中的交付安排,再整理住戶、物件和實際查看紀錄。

先核對文件所寫的交付安排
有現有租客或住戶的單位,不能只按睇樓時的口頭答覆假定會交吉。把現有狀況和交易文件要處理的安排交予負責律師及代理核對。
交收前後使用同一份物件及匙卡清單。需要清走的物件、答應保留的設備和未完成事項分開記錄,核對查看時間與完成交易的時間安排。
把交付安排拆開確認
每一項都要對應文件或雙方確認的紀錄。
| 要記錄的事 | 資料 | 跟進 |
|---|---|---|
| 住戶 | 現有住用及租約資料 | 核對交付條款 |
| 物件 | 移走與保留清單 | 交收前確認 |
| 匙卡 | 數量、用途及交接 | 保留交接紀錄 |
| 未完成事項 | 事項、責任及日期 | 交予交易人員跟進 |
例子:交匙但仍有未清走物件
收到匙卡後,發現某些物件仍未按約定移走。保留清單、相片及往來紀錄,向負責交易的人員提出具體差異;不要只以已交匙判定所有交付要求都完成。
交吉紀錄與交匙紀錄互相對照
- 文件列明交付安排
- 物件及匙卡各有清單
- 差異有具體跟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