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第二市場提名信:買賣證明及律師文件
買方購買資格、賣方可供出售證明及提名程序各有文件。由交易律師按實際合約及官方要求安排。

買方與賣方文件分開
官方綠表第二市場程序列出買方購買資格證明書、賣方可供出售證明書及提名信安排。先核對雙方實際文件及所涉路線,不用一般私人樓宇合約取代所需指定文件。
將臨時及正式合約日期、證明書原件和所需聲明交予負責律師,依官方程序核對提名申請與簽約時間。買方自行保存的清單不能代替律師申請或房委會發出文件。
把交易文件組列清楚
文件及期限由負責交易的人員核對。
| 要記錄的事 | 資料 | 跟進 |
|---|---|---|
| 買方 | 適用購買資格證明 | 核對有效日期 |
| 賣方 | 可供出售證明及物業 | 對照同一單位 |
| 合約 | 指定版本與日期 | 由律師核對 |
| 提名 | 申請及發出文件 | 不自行推定完成 |
例子:只有買方證明
買方文件已備好,但賣方證明及提名資料仍未核對,就把它們列作待辦交予律師,不把其中一份文件稱為全部交易已符合要求。
三類文件各有狀況
- 買賣證明分開
- 指定表格沒有自行替換
- 提名發出文件已核對
